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周二(19日)消息,當天該院審理了一宗緬北回流人員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依法以詐騙罪判處緬北回流的被告人楊某、田某、周某、陸某等9人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9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曝光詐騙集團架構
江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本案被告人楊某、田某、周某、陸某等9人加入的電信詐騙公司位於緬北。該電信詐騙公司自上而下分為老闆、總監、代理、組長和業務員,另有財務、客服和後勤等人員。老闆對公司的整體運作進行管理。總監負責督促業績、指導各組工作、制定對大客戶的誘騙轉賬方案。
其中,代理負責管理名下組員,招募、培訓業務員,管理業務員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制定並實施誘騙轉賬方案;組長負責監督組內組員業務,指導業務員具體工作,配合代理進行誘騙充值;業務員負責通過抖音、伊對、陌陌等社交軟件尋找被害人,通過聊天、談戀愛等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為代理和組長進行進一步誘騙轉賬做準備工作;客服負責配合代理在公司的虛假賭博平台回復被害人提出的問題,誘導被害人轉賬;財務負責將公司騙到的錢進行洗白後轉為虛擬貨幣或者現金進行發放;後勤負責購買抖音、陌陌等社交軟件賬號、微信賬號、手機卡、手機、解封微信等工作。
本案中,被告人楊某、田某、周某、陸某等9人在2020年期間,為了賺取所謂的高額工資,明知是從事詐騙行為也鋌而走險,想盡辦法偷渡到緬甸,成為上述電信詐騙公司的業務員,並通過聊天、談戀愛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然後將被害人資料交由組長、代理進行下一步的誘騙轉賬。
高薪夢碎 逃離電騙偷渡回國
由於業務員的提成較低,還得支付住宿、餐飲等費用,與想像中的高薪生活相去甚遠,「業績」不好時,還得被上級打罵,被告人楊某、田某、周某、陸某等9人萌生了逃離電信詐騙公司的想法。2021年前後,9人分別通過爬山、看病、躲玉米地或賠付錢款等方式逃離電信詐騙公司並偷渡回圖。據了解,9人在電信詐騙公司的「工作時長」為11個月至4個月不等。
江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田某、周某、陸某等9人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屬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辦案法官介紹,9人均為從犯,是犯罪未遂。結合各被告人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最終對被告人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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