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21日)在海南出席香港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研討會時致辭時,表示本港擁有完善的爭議解決法律制度,法律體系與國際接軌,瓊港兩地可以優勢互補,協助海南企業走向全球。張國鈞表示,今年是「一帶一路」倡議10周年,海南與香港同樣位處「一帶一路」的關鍵節點,而研討會正好提供良好平台,促進兩地合作,以助力海南加快建設國際化、高水準的自由貿易港(自貿港),釋放巨大發展潛力。
張國鈞表示香港一直奉行自由貿易政策,法律體系與國際接軌,瓊港兩地可以優勢互補,利用香港高度國際化的優勢,把握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發展機遇,協助海南企業走向全球。他又指,本港上周舉辦第八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行政長官李家超致辭時提到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擁有國家的大力支持,和全球的長期聯繫,是內地與世界的重要通道。作為中國境內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也是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之一,香港具有法律上的優勢,有利於與國際接軌。認為瓊港兩地均處於「一帶一路」關鍵節點,可充分發揮合作潛力。
張國鈞又指,香港擁有完善的爭議解決法律制度。仲裁法例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為基礎,也是亞洲首個擁有道歉法例的司法管轄區。為緊貼國際最新發展和回應仲裁業界與用家的需要,不斷優化法律框架,與時俱進,推陳出新。容許仲裁當事人與律師在訂立收費協議時可以仲裁結果為基礎,如採用「不成功、不收費」或「不成功、低收費」等等的安排,令仲裁收費選擇更多樣和靈活,增加香港作為仲裁地的吸引力。
另外,張國鈞表示本港積極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的司法互助安排,指香港與內地在2019年簽訂《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安排》,使香港成為首個及唯一一個內地以外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容許以香港作為仲裁地並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可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包括財產、證據及行為保全。兩地更簽署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補充安排》;立法會亦通過條例草案落實《相互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讓當事人可以在香港申請相互執行各類型的民商事判決,減少當事人就該等判決向兩地法院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使跨境執行民商事判決的法律機制更加明確,有利於兩地貿易和投資。
至於兩地人才互補方面,張國鈞指特區政府二月宣布延長「為來港參與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導計劃」並把計劃擴大至涵蓋所有訪客,包括海南居民以一般訪客身分便可來港參與仲裁,加強兩地的人才交流,提升香港的跨境法律服務競爭力。而海南省政府二月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向香港開放專業服務市場十條措施(徵求意見稿)》,提出允許香港仲裁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業務機構,開展相關涉外仲裁業務。
張國鈞一行之後出席瓊港法律服務合作交流座談會,與海南同業會面,了解海南自貿港發展政策,包括引進境外高水平法律機構及人才。雙方亦探討瓊港在知識產權、金融等範疇上法律及仲裁服務的合作空間。此行,張國鈞亦參觀了首家香港與海南聯營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香港法律業界在海南發展的最新情況。
張國鈞與代表團結束訪問行程,晚上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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