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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發表《香港企業管治調查報告》。報告顯示,93%大型恒指成份股公司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内採取與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小組 (TCFD)建議一致的匯報方式,而目前已披露的ESG報告與港交所(388)提出的強制性氣候相關披露規定之間仍存在差距,該規定最早或將於2024年1月生效。

該行諮詢總監黃美燕表示,目前大型上市公司在TCFD建議上都做到披露要求,不過,對於新的ESG披露指引裏,公司仍需加強量化披露,例如加强氣候風險、機遇、氣候風險影響資產等工作。

左至右: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諮詢總監黃美燕、及副管理合夥人夏其才
左至右:致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諮詢總監黃美燕、及副管理合夥人夏其才

公司仍需加強ESG量化披露

黃美燕指出,香港碳市場發展方面,比較于其他亞洲地區比較慢。主要由於香港并不是一個溫室氣體排放的地方,并且沒有足夠的碳排放供大家做交易。她建議,相關部門應建立明確的框架、審核、交易報告及透明度方面有一個更健全的監查框架,若有一個明確的或透明的準則,則可以幫助業界更好的披露相關要求。

港交所應對範圍三排放有更多指引 

報告顯示,2022年大型恒生綜合指數成份股公司中,作出溫室氣體排放範圍三披露的比率相對較低,只有69%。黃美燕認爲,對於範圍三排放披露,港交所對範圍三排放如何收集數據、報告碳排放等有相關指引,因此,中小營上市公司若有持續改善ESG數據收集的機制,日後應該可以準備披露範圍三的排放要求。

資料顯示,範圍三是指因企業活動而產生的排放,例如僱員乘搭汽車、巴士或火車上班,或銷售人員乘坐飛機約見潛在客戶等等。當前範圍三排放的計量更為復雜,並且在披露成熟度方面明顯落後。

7成企業有意引入技術支援ESG

報告指出,目前在恒指成分股公司中,均已經運用資訊科技的相關技術或計劃投放資源改進相關技術,其中更是70%的公司表示有意在業務經營上與ESG相關的範疇使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黃美燕表示,公司可以運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一個碳排放的管理和控制,令到公司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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