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早前申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被拒後提出上訴,要求推翻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拒批禁令的決定,案件已排期於12月19日審理。律政司今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於9月6日向上訴庭申請提出額外上訴理據,並於今日就上訴庭9月19日發出的命令,將附有草擬修訂上訴通知書的傳票及法庭命令上載於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供大眾參閱。
公眾人士可透過下列網址下載有關文件:
- https://www.gov.hk/tc/theme/courtorder/index5.htm
- https://www.doj.gov.hk/tc/miscellaneous/hca855.html
-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03_police_message/hca855.html
律政司今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於9月6日向上訴庭申請提出額外上訴理據。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在7月28日駁回律政司司長就《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的申請,律政司在8月7日申請上訴許可,陳官在8月23日頒布判詞指,律政司幾乎挑戰他所有決定,並欲重新爭辯大部分已處理的議題,但由於國家安全至關重要,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問題又屬嶄新領域,遂就律政司大部分上訴理由批出上訴許可。
陳官原審時在判詞中提到批出禁制令會對無辜的第三方產生「寒蟬效應」,令他們害怕違反禁制令所帶來的嚴重後果,而被逼選擇不參加涉及《願榮光》歌曲的正當活動。陳官重申若非他裁定禁制令沒有任何實際效用,以及在執法上與刑法互相牴觸,否則他在平衡國家安全及「寒蟬效應」後,則會批出禁制令。
律政司9月6日向上訴庭申請修訂上訴,重新補回所有不獲批准的上訴理據。律政司反駁法庭判斷禁制令有沒有真正功用時,必須考慮行政長官的證明書已證明4項非法行為涉及國家安全、《願榮光歸香港》被有效地用作煽動其他人分裂國家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創作《願榮光歸香港》的目的是要激發起反抗建制的情緒及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信念、侮辱國歌的犯罪行為是旨在引起支持「香港獨立」的情緒並危害國家安全。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