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博愛醫院董事局成員涉於沙灘休息室兩度非禮清潔工,並要脅事主媽媽不得把事情外傳,被控2項非禮罪及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被告否認3罪受審。葉啓亮裁判官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全部罪脫,指出事主和她媽媽的證供前後不一且不清晰,而且事主為妄想型精神分裂患者,曾有妄想前科,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因此判處被告罪名不成立。
葉官引述控方案情,62歲被告關永樂為涉案泳灘常客,X則於該泳灘任清潔工。X指她在休息室睡覺期間,感覺到被告摸她胸部,但沒有揭發事件,而2021年7月期間被告又再於休息室扯下X的比堅尼,使其胸部露出,她便將此事告訴媽媽Y。
葉官裁決時指,休息室中為「一對一」事件,作出非禮指控容易,但X證供存疑。X曾作供稱她與康文署泳灘職員透露遭非禮一事,但該職員並不知情;X又供稱她被解僱,但清潔公司表示X是自行辭職。葉官另提及控辯雙方均不爭議X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有妄想前科,曾經懷疑父親偷取她財物,報案稱自己墮入網上騙案。而且X又有「觸覺妄想」,曾表示私處有奇怪觸覺,而X在本案事發期間,沒有服用醫生處方藥物,故有機會受病情影響。
至於被告要求Y不得把事件外傳,否則以十萬元找警察拘捕事主一事,葉官引述Y在庭上同意被告目的只為阻止Y一派胡言,因此不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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