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5日)拘捕一名59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事主為一名大律師,調查顯示,被捕人士為一名事務律師,他曾委托事主為一宗訴訟案件作法律代表,其後只向事主支付部份費用。被捕人士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於去年9月收到事主投訴後,向事主支付欠款,其後亦將被捕人士辭退。在去年9月至今年4月期間,有人先後透過facebook及Instagram發布74條訊息,內容包括事主的個人資料並作出負面評論。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今日拘捕一名59歲中國籍男子。
被披露的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別名、照片、職業、相關大律師事務所的網址及身份證副本,而在事主的身份證副本上可看到其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稱,事主得悉事件後立即向公署投訴,公署正調查被捕人士的犯案動機,而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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