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已婚物流公司男東主疑「暗戀」27歲已婚女下屬,表白被拒後涉在貨倉休息室內攬腰摸胸,並在女方不情願下強行性交。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進行第2日審訊。辯方盤問女事主時指出,當日上班時間2人把酒談歡,女事主便與被告有親密接觸,女方並先主動把手放在被告大腿上,又摸男方背脊及屁股,2人曾經接吻,女方被摸私處時更發出呻吟,但2人皆沒有脫掉褲子,亦從來沒有發生性行為;女事主一律表示不同意,並提高聲線哭訴:「你全部都喺度講緊大話!」。
被告俞志雄被控於2020年3月28日,於新界上水柏達物流有限公司強姦女子X。現年27歲的女事主X繼續透過視像系統出庭作供,辯方資深大律師謝志浩指出,X稱自己遭被告非禮後曾藉詞上廁所並離開休息室,質疑X為何仍要折返。X指自己當時「乜都諗唔到」,反問辯方:「係咪所有受害者都識得走?」。X稍為激動地說:「由頭到尾,我都無諗過會發展到佢搞我㗎嘛」。
X供稱被告脫去雙方的下身衣物,抬高X雙腿,把下體插入她的私處,但辯方質疑被告右手拇指受傷包紮,無可能單用一隻手便能抬高X雙腿,除非X配合,而且若X不同意與被告性交,當時可以「兜腳踢」被告以示反抗。X哽咽並表示不同意辯方所說,又指:「我嗰時淨係覺得好驚,點會留意到佢點捉住我對腳」。
辯方亦指出,當日兩人把酒談歡後有親密接觸,X率先主動把手放在被告大腿上,手摸被告背脊及屁股,然後被告用左手摸X胸,被告隔衣及伸手入X衣內,觸摸X私處時,X均發出表示舒服的呻吟聲,但兩人沒有脫褲,亦從來沒有發生性行為,堅持雙方親密行為是在你情我願下進行。
辯方續指,二人親密時X突然稱她「睇中」一個價值3至4萬元的手袋,又要求被告為她轉職,讓她管理公司財政,此舉令親密行為告一段落,也令氣氛非常尷尬。X一律不同意辯方所說,又哭稱:「我無放過隻手係佢大髀度呀!」,「無呀!我無摸過佢呀!」,「依個唔係事實」,「你全部都喺度講緊大話!」。辯方質疑X被強姦一事從沒發生,X邊哭泣邊反駁:「如果唔係真,我點解要搞咁多嘢去差館報案,搞到自己依家咁辛苦」,辯方諷刺地說:「咁你先知啦」。
法庭記者:劉曉曦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