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於今年3月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其妹妹鄧燕梨涉於警方搜屋前取走與案相關證物。她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今(28日)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11月16日下午再訊,續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

63歲被告鄧燕梨、報稱無業,於2023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在香港警務處向鄧燕娥位於荔枝角美孚新邨第四期單位的住所進行搜屋前,鄧燕梨兩度進入該單位,以從該單位移除關乎受調查人鄧燕娥的相關案件證物,從而阻止該等案件證物被檢取及/或干擾該等案件證物。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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