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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昨日(28日)推出「檢定教員資料電子平台」,供相關檢定教員於11月24日或之前提交有關資料,以配合教育局編製及更新「檢定教員電子登記冊」,用於招聘時進行查核。

「檢定教員資料電子平台」供相關檢定教員於11月24日或之前提交資料。教育局網頁截圖
「檢定教員資料電子平台」供相關檢定教員於11月24日或之前提交資料。教育局網頁截圖

教育局表示,為確保學校聘用的教員人選適當,教育局要求學校在聘用教師前,須在應徵者同意後,向教育局查核其教師註冊資料。「檢定教員資料電子平台」的資料收集工作今年底初步完成後,教育局會根據透過該電子平台、學校和教育局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取得的資料編製「檢定教員電子登記冊」,並稱在學校聘請教師而向教育局核實教師註冊資料時,只會根據該登記冊進行查核。

教育局呼籲,相關檢定教員盡早透過平台提供或更新資料,以便日後在應聘學校教席時,學校可更快獲知教育局核實教師註冊資料的結果,使招聘程序更順暢。

教育局亦表示,如無法透過教師所提供的最新通訊地址將相關信件(包括邀請教師作出申述,以及通知教師相關跟進行動或決定)送達教師,教育局會在無需考慮教師申述的情況下,就其教師註冊資格採取進一步行動或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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