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小說俠士的成長故事中,往往出現「父親缺席」的情況。以金庸小說的男主角為例,大多生父已死或生父不明,又或其生父雖在生,卻因種種緣由而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缺席。由此,負責傳授武藝的「師傅」,便成為俠士親生之父的「精神替代」。他們除了傳授武藝技能予弟子外,更重在對徒兒道德人格的塑模,因而取代生父對俠士的養育、教育之職,可說是傳統師道「傳道」重於「授業」的價值體現。

這些武俠世界的「精神之父」,在男主角的生命中舉足輕重,即使是鄙棄道德的韋小寶,在面對師傅陳近南的離世時,仍彷彿感到天崩地塌。武林中人事師如事父,師徒關係實為父子綱常的模擬。既然「百行孝為先」,「仁者,人也,親親為大」(《中庸》),那若師傅行事有違道義,為禍武林,執掌正義的俠士又當如何?


令狐沖縱容恩師

《笑傲江湖》的岳不群外號「君子劍」,平日滿口仁義,但實則上以此掩飾其稱霸江湖的野心。他對徒兒令狐沖百般逼害,最後更將之逐出師門,讓令狐沖備受打擊。書中多次描述師徒之間的衝突,令狐沖內心均有複雜的矛盾、掙扎。

例如令狐沖為營救捨身救己的任盈盈與結義之交向問天,而不得不與師傅交手,其心里卻在想:「自己自幼孤苦,得蒙師傅、師娘教養成材,直與親生父母一般,大恩未報,又怎能當着天下英雄之前,將師傅打敗,令他面目無光,聲名掃地?」由於不敢與師傅交手,令狐沖全程只守不攻:「直似岳不群便要一劍將他刺死,也是心所甘願。」

最後,作者安排令狐沖在心神混亂之際,隨手擋駕攻來的劍招,卻無意間刺中了岳不群的右腕。得知自己以下犯上,「他立即拋去長劍,跪倒在地,說道:『師傅,弟子罪該萬死。』」然而,相對徒兒的一再退讓,岳不群卻毫無顧念之情,乘機一腳踢向令狐沖的要害,更差點害死了他。

及至後來,岳不群為了一己的權力野心,完成五嶽併派的霸業,不惜剷除異己,殺害無辜。此時,令狐沖已看清師傅的真面目,深知其對武林的禍害,然而,一旦念及師傅對自己的恩義,他總不肯傷害師傅,更一再阻止旁人殺害師傅。最後,岳不群又以卑鄙手段,企圖殺害令狐沖,卻終為儀琳所殺。面對師傅之死,令狐沖痛哭不已,衰頹至極,似乎已渾忘師傅之前的種種惡行了。

令狐沖對師傅的一再縱容,似乎可在傳統文化中找到線索。對於父母犯錯,儒家多鼓勵子女委婉勸諫:「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里仁》) 若勸諫不成,或父母已犯錯又如何? 《論語.子路》便曾提及父親偷羊之事,當葉公讚揚檢舉父親的兒子為「直躬者」時,孔子卻認為兒子應當為父親隱瞞罪行:「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事實上,孔子未有否認父親犯錯,但讓父親受罰不應當是兒子的責任。儒家強調「正名定份」,立身之本既在行孝,那舉報父親、忍心讓父親受罰的兒子又何「直」之有?


立身之本在行孝

或許有人會說,偷羊只是小惡,為父隱瞞的兒子,也許不合「理」,卻尚算合「情」。那麼,若父親所作並非小惡,而是犯下不能彌補的大錯,例如殺人,兒子又應否包庇、縱容?曾有學生詢問孟子,假若舜的父親瞽瞍殺人,身兼天下共主與瞽瞍兒子雙重身份的舜,應該怎麼辦呢?孟子回應謂,當掌管刑法的皋陶拘捕瞽瞍時,舜不應濫用共主的權力加以阻止。而為人子的舜應放棄天下共主的權位,私下揹着父親逃走,並與父親快樂地隱居海邊,了此餘生(《孟子.盡心》)。

在以上故事中,儒家似乎有意透過舜解除公職,嘗試調和「公」(共主) 與「私」(兒子)的責任衝突,讓身為人子的舜,回歸孝道的根本。但值得思考的是,瞽瞍殺人一事中,舜面臨的「公」「私」矛盾,當中的「公」,除了「公權力」以外,「公義」又如何?舜又有沒有想過如何令正義得以申張?也許,令狐沖一再縱容岳不群,只是傳統文化的縮影而已。

香港恒生大學中文系高級講師 馮慧心博士

也許,令狐沖一再縱容岳不群,只是傳統文化的縮影而已。

儒家強調「正名定份」,立身之本既在行孝,那舉報父親、忍心讓父親受罰的兒子又何「直」之有?


馮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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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3年9月29日教育版專欄「知識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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