闊別5年的國慶煙花匯演昨晚(10月1日)再次在維多利亞港上空綻放,但元朗卻有少女公然在街頭放煙花,更將有關片段分享至社交平台,非常猖獗。事後有關片段已被刪除,但仍引來多名網民熱烈討論,其中有人直言「公然犯法簡直不知所謂」。《星島頭條》正就事件向警方查詢。
長髮少女元朗放煙花 朋友在旁助慶:成個蘭桂坊咁
少女真身疑為「長板女神」 活躍社交平台
今日(2日)網上平台瘋傳一條長約7秒的片段,片中所見一名年約20歲的長髮短褲少女手持一支煙花,於元朗御庭居對開街頭又蹦又跳,表現雀躍,身邊的朋友亦舉起手機拍照留念。當煙花燃點起時,少女舉起煙花扭腰左右揮舞,身邊的朋友嘩聲四起,其間一名男子大叫:「成個蘭桂坊咁喎!」,但馬路上剛巧有一名踩單車經過的男子見狀,嚇得立即四處躲避,片段就此結束。
有關片段引來多名網民留言,指公然在街頭放煙花是違法行為,認為警方應該嚴正執法,「幾廿歲人好似第一次玩煙花咁,仲要講好似蘭桂坊咁,一代不如一代」、「咁就毀咗自己一生」、「拍住片犯法」、「真係好傻好天真」、「踩單車嗰位心諗:睇住唔好射到我啊阿姐」、「見疑即報」。其後有網民爆料,指片中的長髮女子懷疑是擅玩長板的小凡。
小凡的Instagram有2.1萬名粉絲,她不時上載多段她玩長板的片段,吸引多名粉絲畀Like。片中所見,她身穿小背心及短褲玩長板,悠然自得穿梭人群,相當穩健。不過,她懷疑在元朗街頭玩煙花的片段則沒有再於story中顯示,相信已被刪除。有網民在其他帖文留言,質問她香港為何可以私放煙花,但留言亦火速被刪除。
警方早前表示,燃放煙花或爆竹對他人及自身安全構成危險,隨時引起火警甚至爆炸,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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