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將於10月25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屋聯會就本港房屋議題提出12項建議,包括建議讓有11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可優先揀樓,為鼓勵市民組織家庭及生育。
該會建議的「家有兒童」優先安排下,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可在公屋家庭申請人的揀樓環節上,有較優先順序,僅排在「家有長者」家庭之後。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指,「家有兒童」最理想安排是將「兒童」定義為在18歲以下,但該會期望先行出第一步,故將門檻先訂於11歲。他又指11歲學童多屬升中年紀,期望安排可讓他們有更穩定居信環境。
至於該會的其他建議包括將「業主樓換樓計劃」擴展至房委會、公布更多「公屋提前上樓計劃」內容、建議房屋局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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