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及「加戶政策」措施,10月起要求所有住戶,每住滿2年便要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日在電台節目(5日)表示,今次申報情況是分批開始處理,由10月3日開始陸續向首階段約8.8萬戶公屋戶派發新申報表,該批住戶主要是入住公屋2-8年,相關表格會直接派入住戶的信箱,未收到表格的住戶不用擔心,即代表他們在這個階段暫毋須申報,已收到表格的則須於11月底前交回辦事處。她又指,現時申報無須遞交文件,而住滿10年的住戶按一貫機制,全部是60歲長者的長者戶需要申報是否居住在有關公屋單位,但不用申報資產或物業。
羅淑佩續稱,如直接拒絕或忽略申報,最嚴重可以終止其租約,而如不懂填表,她稱有單張說明,而屋邨辦事處亦有職員樂意解答問題。她又稱,當局不單要住戶作出申報,亦會以資料配對等方法打擊濫用公屋,如果有人作虛假聲明或陳述,可能會被控告其他罪名,呼籲住戶如實申報。
羅淑佩又稱,當局決心打擊濫用公屋,必定有新措施推出,現時「填表只係第一步」,有決心正視問題,「上上下下有決定去解決」。她提到有公屋戶在單位內經營Airbnb尤為過份,「會嚴厲打擊......畀我哋見到搵到,絕不手軟。」
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贊成當局新措施,指公屋住戶如果無特殊原因長期未能聯絡或拒絕聯絡,不配合部門調查,政府有理由相信公屋被霸佔濫用亦無可厚非。他理解到過去有不少市民因疫情滯留內地,亦有人需到內地治病留醫,他相信當局會對這些個別情況作酌情處理。至於不懂申報的長者,他認為可尋求地區人士及關愛隊協助,相信問題不大。
梁熙又建議當局對將閒置公屋單位改造成民宿等濫用行為,以情報主導方式甚至「放蛇」調查、跟進並嚴懲,即時取消涉事者的戶籍及收回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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