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7人初選案正被還柙的前民主黨副主席尹兆堅,在2018年立法會審理一地兩檢及2020年內會鬧雙胞等議會衝突中擾亂秩序,他承認2項藐視罪及1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去年被判入獄7周。尹就三罪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5日)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但尹甫開庭便確認他決定放棄上訴,法官張慧玲遂正式駁回其上訴申請。
尹兆堅因本案獲批以現金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惟尹兆堅仍需就47人初選案還柙。張官甫開庭便指她昨天收到尹兆堅決定不上訴的通知書,尹兆堅在庭上亦確認放棄上訴,張官便正式駁回其上訴,並取消本案的保釋擔保,尹兆堅需繼續還柙。
本案案情指,2018年6月13日立法會「一地兩檢」草案二讀,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言期間,有立法會議員離開座位大聲說話,令會議中斷;時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林卓廷離開會議廳,尹兆堅阻止保安帶走林卓廷。2020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主席期間,尹持標語牌衝擊及撞向保安人員。2020年10月16日,環境事務委員會舉行正副主席選舉,尹兆堅第1次投票時用了黃碧雲在房委會主席選舉中未有使用的選票,但他及後舉手示意尚未投票,再在第2次投票時使用環委會的選票放入票箱。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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