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就設立強制舉報虐兒機制進行立法工作,有關條例草案要求社福、教育、醫護界等23類從業員,一旦懷疑有兒童受虐,除非真誠而合理相信延遲舉報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否則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舉報。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林翠玲今天(6日)在一跨界別研討會上指對草案的細節有保留,建議政府應訂立清晰指引。 

身兼幼稚園校長的林翠玲認為,草案中「切實可行」和「真誠合理」等字眼不夠清晰,建議當局為強制舉報虐兒個案訂立更清晰的指引。另外,會上亦有特殊學校校長關注虐兒定義,匡智紹邦晨輝學校校長石偉強舉例指,特殊學校有時需處理學生激烈行為,擔心使用約束物品時會被視作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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