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九巴車長涉在7年前暑假期間,在住所內藉檢查身體為名,脫衣愛撫年僅9歲的養女,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行把陽具插入養女的陰道。養女去年情緒崩潰,酒後欲跳樓自殺,送院期間向警方透露被養父強姦一事。車長今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養女當年被侵犯時下體劇痛兼有強烈撕裂感,最後感體內有灼熱感,長大後才得知養父當時正在其體內射精。

控方開案陳詞指,現年16歲的X在2012年被安排到寄養家庭照顧,X在2018年搬回與親生母親同住,她去年情緒崩潰向友人透露她想自殺,再道出她在9歲時被養父強姦的經歷,令她厭惡自己及一直不敢向任何人表白其慘痛經歷。她其後與朋友們飲酒後指她欲跳樓自殺,朋友便上前阻止及報警處理,她被送往醫院期間,向警方解釋她想自殺的原因,透露她7年前被現年61歲的被告強姦一事。

X先後感下體有強烈撕裂和灼熱感

X在錄影會面中談及,2016年暑假期間,被告趁養母不在家時,要求X到他的睡房,藉詞為確認X是否已長大成小姑娘,而幫X作身體檢查。被告從後擁抱及撫摸X的身體,叫她「叻女」並躺在床上,強調自己不是「衰人」,再脫去X的衣物,由上至下愛撫X的身體。被告爬上X身上張開X雙腿,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行把陽具插入X的陰道,X感到劇痛並形容被告陽具又硬又乾,被告嘗試前後抽插,令X有強烈的撕裂感覺,X突然感到體內有灼熱感,長大後上性教育課才得知被告當時正在其體內射精。

X指她被強姦時一直說不和叫停被告,亦曾嘗試掙扎及推開被告,被告不斷按低X的身體在床上,要求X不要動又不要作聲。被告強姦約10分鐘後拿紙巾為X抹眼淚及擦拭下體,X發現她事後走路也十分疼痛,看到其下體有血液及黃色分泌物流出,被告多次吩咐X不要告知他人。強姦事件發生後約10日,X被養女下令在廚房罰抄作業,被告再在X耳邊吩咐X把強姦事件保密,再隔衣把硬挺的陽具摩擦X臀部,X要求被告不要再非禮她。被告於2022年9月14日被捕,否認X所指的強姦及非禮事件。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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