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2日)在九龍拘捕一名24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事主及其家人的同意下,披露他們相關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私隱專員公署指,事主是一名警務人員,在2019年曾參與警方的一次拘捕行動,並因此在事後被人「起底」。2023年7月,有專頁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發文,聲稱懸紅「通緝」事主。同日,有人回覆上述發文,先後針對事主及其家人發布兩張自製「通緝公告」,當中載有事主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以及列出數項虛構事主及其家人涉及的罪名。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及兩位家人的部分中文姓名及多張照片,其中一張照片顯示了事主的職業及職級。
 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上載或轉載「起底」訊息都會干犯「起底」罪行。若公眾人士響應網上呼籲「起底」的行動,而在沒有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也可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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