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吳秋北、鄧家彪、陳穎欣與一眾社區幹事今日(12日)召開「告別劏房 由兒童開始」2.0研究發表記者會,呼籲政府率先協助劏房兒童搬離不宜居住的劏房,並為「劣質劏房」下定義,建立相關負面清單且加強執法。
吳秋北表示,工聯會早前發表《告別劏房從兒童開始》的研究報告,並前後舉行了6場社區支援講座;下一步將聚焦解決「劣質劏房的定義」、「長居劏房對兒童的影響」、「如何吸引有兒童劏房戶搬入『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三大問題」,期望政府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切實回應有關房屋訴求。
陳穎欣:劏房環境礙兒童成長
陳穎欣指,早年曾有其他機構的報告指出 300 受訪劏房兒童,近八成脊骨都有問題, 多因劏房空間有限長期姿勢不正、常彎腰在床上完成功課等,導致寒背、圓背和脊柱側彎等痛症,嚴重可導致椎間盤和小關節的軟骨磨損和撕裂。此外,受訪兒童亦出現不適切環境導致的視力衰退、影響腦部發育及情緒病等問題。
陳穎欣又指,工聯會亦開展了「不適切住屋環境對兒童⽣活影響調查」,229份有效問卷回覆中,約7成受訪者同意不適切居所對家庭成員產生負面影響,平均分最高的三個陳述是「我很擔心子女的成長受到影響」、「我經常擔心居所周邊的衞生問題」、「居住環境令我的子女無法專注學業」,均在4分以上。
鄧家彪:政府為「劣質劏房」下定義
鄧家彪指出,社會普遍認為劏房有存在必要性,他認為年輕人住市區劏房是自己的選擇,但長者與小朋友因缺乏資訊而「冇得揀」,社會應盡力讓他們離開不適切居住環境。他建議政府為「劣質劏房」下定義,包括可從樓宇結構、消防安全、居住面積、環境衛生、租務等方面進行定義;居住面積方面,工聯會建議低於6.0平方米/65平方呎則為劣質劏房;低於公屋擠迫戶標準者(5.5平方米/60平方呎),則為嚴重劣質劏房。
鄧家彪又建議訂立「負面清單」,並加強針對該清單的執法力度;具體可參考將於本周五刊憲的《2023年水務設施(修訂)條例草案》,條例定明政府有所懷疑但戶主不肯提供相關資料,就已經是違法。他又指,該條例定明水務署和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互通,協助兒童搬離劣質劏房亦可加強政府部門互通,如社會福利署從教育局獲取兒童住房資料等。
記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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