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發言人今日(12日)確認,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9(1)(a)條,被遣送離境。 

23歲被告曾雨璇報稱法律博士生,她涉於今年元旦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七一」刺警後自殺男子梁健輝,而調查期間,又被搜出住所內藏有大型「國殤之柱」直幡,並打算於鬧市展示直幡。她今年9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最終判她入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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