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無業男在親生兒子出生後,於2020年至2022年期間經常虐打同居女友的年幼兒子,男童在房內玩耍時無故遭無業男用衣架擊打背部,溫習欠佳再遭皮帶虐打20下,避走房間仍被強行揪出拳擊手腳。無業男早前否認5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受審,裁判官余俊翔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其全部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余官裁決時引述事主男童Y證供指,Y生於2012年3月,案發時與生母、被告及2名姊妹同居,被告親生兒子出生後經常虐打男童Y,2020年4月被告在旺角廣東道案發單位助時年8歲的男童Y溫習英文默書時不滿其學業表現,以皮帶抽擊Y手腳20下,使其非常痛楚。翌年8月Y在睡房玩積木時,被告突然取衣架虐打Y 背部15下,Y形容感覺「痛不欲生」。

余官續指,去年3月Y在客廳玩iPad 時,被告回到家中,以衣架虐打Y大腿2、3下直到Y返回睡房。同月Y在睡房與兄妹玩耍期間出客廳喝水,看見被告後隨即回房,被告強行開門大力拳擊Y手腳肩肚。數日後用膳時被告再用手打Y胸口,使Y痛得哭著回房。余官認為Y證供簡單清晰直接,合情合理,接納其證供並裁定被告全部5項虐兒罪成,還押候判。

33歲男被告C.J.H.被控於2020年4月某日至2022年4月期間,在旺角廣東道及深旺道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時年8至10歲的男童Y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男童Y,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Y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