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9月22日接獲報案,指有人在調景嶺公共圖書館內作出猥褻及不雅行為。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經調查及分析後,今日(13日)早上10時30分,於彩明苑內拘捕一名63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破壞公眾體統,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轉交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強調,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違法,可判處罰款1,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加強巡邏,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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