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周二(17日)傍晚就油麻地一間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採取行動,一名32歲女子行動中被警方拘捕。
衞生署發言人指,署方根據情報,發現一間位於油麻地的零售店鋪涉嫌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包括止痛藥及傷風咳嗽藥。執法行動所檢獲的20款相關產品中,當中包括傷風感冒藥、止痛藥片、藥布、胃藥、洗髮水等,這些藥品含有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包括「布洛芬」、「二氫可待因」、「右甲嗎喃」、「潑尼松龍」、「曲安奈德」、「聯苯乙酸」、「 酮洛芬」、「東莨菪鹼」、「氨甲環酸」和「咪康唑」。有關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並附有日文及英文標籤。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發言人續指,「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能會導致噁心、嘔吐和便秘。「右甲嗎喃」是用於無痰咳嗽的止咳藥,其副作用包括頭暈和腸胃不適。「潑尼松龍」和「曲安奈德」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聯苯乙酸」及「酮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外用以減輕疼痛。不適當使用「聯苯乙酸」及「酮洛芬」可引起紅斑及皮膚發炎。「東莨菪鹼」適用於止暈止嘔,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口乾、視力模糊及便秘。「氨甲環酸」用於治療及預防出血,可引致胃腸道功能紊亂,如不適當應用可引起腦血栓。「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某些產品更需憑醫生處方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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