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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顧問、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近期撰文,談到香港在目前的地緣政治環境下,需要注意外間對港的觀感,其中包括《香港國安法》的執行方式。他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香港國安法》內容確實比其他國家或地區同類法律未算太嚴厲,西方國家對香港的指控可能涉及偏見。但他認為,國安法主要用作處理非常規事情,不能隨便使用,特區政府有需要主動及公開制止個別「過左」的行為,以免影響本地市民及國際對香港的觀感。

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顧問、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資料圖片)
教育大學公共行政學顧問、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資料圖片)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視像訪問截圖)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視像訪問截圖)
圖書館書簪下架風波,連一些非政治類書籍都受牽連,被認為是「寧左勿右」風盛行的一個顯例。(資料圖片)
圖書館書簪下架風波,連一些非政治類書籍都受牽連,被認為是「寧左勿右」風盛行的一個顯例。(資料圖片)
張炳良指,本港國安法條文對比世界其他地方未算太嚴厲,但重點在於如何執行。(資料圖片)
張炳良指,本港國安法條文對比世界其他地方未算太嚴厲,但重點在於如何執行。(資料圖片)
張炳良指,本港國安法條文對比世界其他地方未算太嚴厲,但重點在於如何執行。(資料圖片)
張炳良指,本港國安法條文對比世界其他地方未算太嚴厲,但重點在於如何執行。(資料圖片)

指香港國安法未算嚴

張炳良解釋,國安法是用作處理一些常規法律不能解決的問題:「世界各地,包括許多港人移民的目的地都會有。你看看美國如何針對中國,便會明白西方國家可能存有一些偏見。」以條文來說,香港國安法的規定的4項罪類未算太過嚴厲。

他認為,分別在於《國安法》執行過程中,有否被錯誤應用在非國安範疇上,導致部分市民出現「恐懼」心理。他稱國安法一般規定得相當嚴苛,賦予當局很大權力,處理極端問題,不會用作處理日常政策,如公眾治安。

張炳良強調,國家安全與香港的獨特性,兩者並無必然衝突可以兼得,「最關鍵的是,不要令人有個觀感,覺得每日都生活在國安法之下。不是說香港已經是這樣,但我們要避免這回事。在國家安全與基本法保障的各項權利之間取得平衡,要展示『儘管香港有國安法,憲制上一些基本原則不可逾越,但仍然是個開放、自由、包容的城市』,我們是把持得住的。」

他舉例指,近期社會上出現了一些過度或不當使用國安概念的事件,例如學校圖書館,連魯迅書籍也被「建議」下架;一些存在已久的塗鴉,僅僅因為使用黃色帽子主題,被指有問題要移除。他指這些行為未必出自官方授意,但會明顯影響香港的外間形象,不利說服外界香港仍然多元、包容,「多元是包括政見的多元,只要不違《基本法》,任何事情都有辯論空間。」

他認為,每個社會都有極端聲音,政府不可能全部介入,但當發生一些過火事件,理應有所表示,公開制止這些行為,「政府作為擁有公權力的機構,首先自己一定不能做這些過火的行為,其次他們也有責任對這些偏激、傷害社會主流價值和利益的行為表態。」

記者: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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