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昨日更新,亂拋垃圾等七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以及將主要針對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兩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6,000元。食環署指截至下午5時,就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共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今早(2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增加罰款充其量只是有短期效果,又關注新例下有分兩級罰款,以體積介定,易生爭拗,令原先已經很困難的執法工作變得更複雜。
相關新聞:亂拋垃圾等定額罰款今起倍增至$3,000(附七大罪行) 店舖阻街罰$6,000
指潔淨隊伍二十年來人手不加反減
李美笑指,根據過往經驗,增加罰款只會在短期內取得效果,但時間一長就會打回原形:「香港人好醒,初時點會同你正面衝突?梗係之後先嚟料。」而即使罰款,充其量只是阻嚇一些收入較低的人士,舉例指一些店舖生意額可能過萬,偶爾被罰款可能只是「當交租」,憶述有立法會議員曾建議引入累進或扣分制的罰款,不明白署方為何不採納。
更值得關注的是執法困難問題,李美笑直言對新指引感到非常困惑。「張新告票好得意,以前一張(告票)一定是1500元,𠵱家兩個格仔,剔3000又得,剔6000又得。」界線在於廢物總體積是0.2立方米以下就是3000元,0.2至1.5立方米就是6000,大於1.5立方米就要交由環保署執法,但食環署仍然要負責搜證、抄牌等工作。此外在上落貨期間,什麼程度才叫作阻街,也沒有清晰準則。
李美笑坦言,要前線執法人員每次量度廢物大小釐定罰款額並不可行:「用咩標準話係0.2(立方米)?次次用把尺、用個磅去度?爭拗好多時就係咁嚟。」她指署方有提供範例,比如說一塊木板、一包黑膠袋約莫是什麼體積,可是到前線執法時都是要靠同事自己衡量,易生爭拗。她又反映食環署潔淨隊伍很久沒有增加人手,二十年前有1,600人,如今只剩1,200人,很多時人手不足難以兼顧。
被問到署方較早前為部分員工增設攝錄機對執法有沒有幫助,李美笑認為作用不大,因為要啟動攝錄機時必須先行警戒,「錄影得嚟個人已經走咗」,而且有時候會遇到當事人激烈反抗。「我哋呢啲文職執法,真係只能靠人多勢眾。唔似警察咁樣點都有支槍,我哋係乜都冇。」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