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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上屆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4年仍未前赴台灣自首。陳同佳前年離開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後,一直居於偏遠地區的深山,等候成行。

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向《星島》透露,陳同佳目前仍居於偏遠地區,自首意願無變,強調只要台方批准陳同佳入境便可解決事件。他相信明年1月台灣大選過後,事件才有機會有新進展。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陳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資料圖片

平日打機、上網打發時間

管浩鳴說,陳同佳心情「肯定不會好」,只能一直等候赴台自首消息,平日以上網、打機打發時間,「但某程度唔係大家想像中咁自由」,因無了期等待非常煎熬。他又指,無與死者潘曉穎的媽媽就事件聯絡。

2019年以保安局局長身份主責修訂《逃犯條例》的特首李家超,今年7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明,任期內不會重啟《逃犯條例》修訂,強調有更多重要問題要處理,其中《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首要考慮。

記者: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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