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25日)傍晚突擊搜查位於上水龍琛路的單位,成功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

行動中,人員於單位內拘捕一名68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另外,處所內的五名本地女子、二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內地男子,年齡介乎47至69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

行動中,人員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四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約一千零一十元現金。

該名68歲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而另外五名本地女子,二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內地男子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12月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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