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昨日(25日)進行打擊毒品行動,突擊搜查大埔元嶺村一間村屋,拘捕四人。當中一名26歲本地男子涉嫌「經營毒窟」、「藏毒」及「管有吸食危險藥物的器具」被捕;另外一名本地男子和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1至26歲,則涉嫌「藏毒」及「管有吸食危險藥物的器具」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拘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約五十一克懷疑大麻花及一批懷疑吸食毒品器具如大麻研磨器、捲煙紙、打火機等。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九千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開設或經營煙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港元和監禁十五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七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