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給予工作組10個月時間作深入調研,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要求、居住面積。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電台聯播《行政長官施政答問》強調,目標是有序地解決問題,不會令劏房戶無家可歸
李家超表示,工作組曾表示要完成研究,10個月的時間並不足夠,但他認為總要定出標準,估計應夠時間處理,但他指出有優化空間。他認為用10個月時間,並非想要與簡約公屋供應銜接,是從整體政策去做;至於無資格申請公屋的劏房戶應如何處理、未來會否將劏房「合法化」,及設發牌制等問題,或如何處理沒有資格上公屋的劏房住戶,他說不想現階段取代工作組的工作,要交由工作組研究和提出方案。
李家超指要交由工作組研究和提出方案。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當局會訂立相關標準,並設准入門檻,確保公平對待住戶。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要交由工作組研究和提出方案。資料圖片
李家超指大部分劏房環境不理想,但少部分不算劣質。資料圖片
李家超相信在公屋供應逐漸增加下,相信劏房需求減少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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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大部分劏房環境不理想,但少部分不算劣質,部分住戶本身可能是業主,因為交通方便而居住劏房,政府訂立標準可確保劏房合理營運,並設准入門檻,確保公平對待住戶。而在處理環境惡劣的劏房時,需要有序解決,不能住戶無家可歸,帶來焦慮。
他相信,房屋尤其公屋供應逐漸增加,相信劏房需求減少下,市場才有望減少劏房供應。他又指,建屋不可能「粗放式發展」,不然解決了居住,大家沒有地方工作,一樣生活得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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