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前男教學助理涉離職後在街上搭訕15歲女生,及後涉以死相逼、非禮和禁錮女生,最終更疑發生性關係;女生家人知悉2人關係後,阻止他們見面,男助理涉教唆女學生向父親下藥和誣告家人等。涉案男助理否認非禮、遊蕩、串謀施用毒藥、妨礙司法公正等共10罪,今(27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為了爭取女生監護權,指使女生誣告母親襲擊她、繼父非禮她、祖母綁架她並逼她賣淫等。案件下周一續審,被告還柙。

被告孟世鴻,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2項非禮、一項非法禁錮、3項遊蕩、一項串謀意圖使他人受損害而施用毒藥、及2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免費補習送返家 藉詞討論大肆非禮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18年10月至翌年2月在何文田一間學校任職教學助理,被告負責課後數學輔導班,後來他因行為不當被校方警告,最終自願辭職。15歲女童Z在中二時因課後輔導班認識被告,她升讀中三後某日在巴士站遭被告搭訕及交換聯絡方式。

被告後來向Z提供免費的數學補習,直到前年10月至11月某日,被告帶Z到城市大學補習,其後堅持陪Z搭巴士到她祖母家,下車後被告藉詞「進一步數學討論」,帶Z到隱蔽處,被告非禮Z臀部及隔衣用下體磨擦Z私處,Z推開被告及開口拒絕後,兩人離開。

控方:Z拒絕性交 被告自憐家貧以死相逼 

同年11月10日,被告聲稱為Z慶祝生日及指示Z到他長沙灣家中,被告摸Z的大腿及強吻Z,又強逼她坐在自己腿上,Z試圖衝入廁所躲避,但遭被告拉出來,被告自行脫褲及強行脫去Z的打底褲,被告試圖與Z性交,遭Z拒絕。Z想離開,被告卻開始哭泣,及稱Z拒絕與他發生關係令他感到不安,指自己家貧和患病,時日無多,如果Z離開便再找不到Z,他便會自殺;被告又威脅如果Z不讓他吻遍全身,會對Z或他自己使用暴力行為,Z最終就範,其後被告送Z離開。

被告其後繼續與Z保持聯繫,由於他經常關心Z及免費補習等,Z開始喜歡上被告,在被告多次懇求下,Z與被告發生關係及成為情侶。去年2月,Z到被告家中過夜,Z的家人找不到Z後報警,警方在被告家中尋回Z後,2人關係曝光,Z的家人開始對Z嚴格監管。

控方:被告為爭監護權教唆Z誣告家人

2022年2月某天,Z在被告詢問下,透露繼父為阻止她在過馬路時被巴士撞到,曾拉住了她的手和意外地觸碰她胸部。被告大怒,指除他以外誰都不能觸碰Z。被告後來發信息給Z,指有計劃去爭取Z的監護權,稱Z父患精神病,Z母另已再婚,如果Z繼父非禮Z一事能成功立案,被告便可取得Z的監護權。

被告指示Z向警方訛稱,她繼父的手曾在胸部停留、掃落她腰部及後一直捉住她的手。Z擔心被告會怪罪她漏掉細節,將被告編造的謊言寫在紙上。去年2月12日,被告帶Z報案,但警方認為是意外及沒有立案。被告再帶Z到另一警署報案,警方最終立案調查。

控方:指示Z向父投藥並計劃令Z全家入獄

Z父知道Z與被告的關係後一直非常擔心,不允許Z見被告。去年2月14日,被告將壓碎了的安眠藥交給Z,著Z放入她父親的食物或飲料中,讓Z父入睡,Z便能溜出去。4日後晚上,Z依照被告的指示,將安眠藥放進一匙枇杷膏內,趁Z父上廁所時,混入Z父的咖啡中,Z父喝了一口咖啡後,很快入睡,翌日早上醒來才發現Z離去。

被告後來又告訴Z,計劃將Z全家關進監獄,需要對Z的家人提出更多指控,被告指示Z向警方報案,指控她的祖母綁架她並強迫她賣淫。去年2月21日,Z報警指她的祖母試圖綁架她,惟警方沒有跟進Z對祖母的指控,而是將Z送往醫院。被告又教唆Z指控母親襲擊、綁架及打劫她;Z受被告操縱,再次報警指控母親。被告另指示Z銷毀日記和兩人的WhatsApp記錄,及扔掉剩下的安眠藥。

被告另涉電腦擅藏女學生照片個人資料

另外,被告在2020年6月亦在涉案學校附近搭訕女生X,其後不斷打電話給X,強迫X補習。到了2021年6月,X告知母親及同學Y,要求Y陪她上學和回家,兩女生同年11月上學途中,被告突然從後出現,不顧兩人拒絕,強行將兩杯珍珠奶茶塞進X的背包內,兩女感到害怕及跳上的士,被告試圖打開車門但不果;同年12月初早上,被告再當街邀請X單獨晚餐;去年1月20日,X放學時,被告又在小巴站約X吃飯,X拒絕及逃回學校。學校去年2月9日得悉Z和被告的關係,X和Y亦向校方指出她們所受到騷擾,校方遂報警。

被告去年3月10日被捕。警方搜屋檢走其手提電腦,當中載有549張女學生和教師照片,及一份載有女學生個人資料的Excel表格。該些照片和資料只能在學校內聯找到,而校方從未授權被告查看或保存學生照片及資料。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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