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同葵青警區推出的facebook專頁「 提『葵』警剔 」貼文表示,昨晚(27日)警方接報,青衣海濱公園有一名男子以石頭投向一隻白鷺,令其受傷及不能飛行,並於施襲後逃離現場。
昨晚(27日)警方接報,青衣海濱公園有一名男子以石頭投向一隻白鷺,令其受傷及不能飛行,並於施襲後逃離現場。 提『葵』警剔fb
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於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並發現一隻受傷白鷺。 提『葵』警剔
警方將受傷白鷺帶返警署,並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為該白鷺作進一步檢查及治療。提『葵』警剔fb
青衣分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於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並發現一隻受傷白鷺。於確保該受傷白鷺安全及沒有生命危險後,人員立即在青衣海濱公園一帶進行掃蕩行動,並在期間截獲一名68歲涉案男子。 經調查後,警方遂以「殘酷對待動物」罪名將其拘捕。
警方將受傷白鷺帶返警署,並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為該白鷺作進一步檢查及治療。
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或使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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