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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理大爆發示威衝突,警方圍封理大後,有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集結堵路及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事後213人被捕、分17案處理。其中一案6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謝沈智慧今(31日)於區域法院判處6人監禁5年,指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的軍隊」,涉案暴動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和破壞警民關係,被告現稱後悔,亦只是口惠而實不至。

6名被告為21歲陳彥宏、22歲張穎瑜、31歲朱國智、21歲杜文曉、22歲高天祐及22歲林鳳芝,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法官今判刑時,指案發前網上有人發起組織上街,暴動並非完全沒有預謀,當日示威者在現場且戰且退,他們攜有雷射筆、大量汽油彈及汽油彈材料等物資,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的軍隊」。示威者當晚投擲逾250枚汽油彈,極度暴力、肆無忌憚及目無法紀,有汽油彈更落在警員腳前,如非及時後退,定必有更多警員受傷,示威者與警員的人數懸殊,後來須速龍小隊支援,在圍捕中才拘捕213人,有更多示威者則逃之夭夭。

案發期間,示威者在街頭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案發期間,示威者在街頭投擲汽油彈。資料圖片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王仁昌攝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王仁昌攝

法官形容本案暴動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及最暴力的暴動」,示威者造成現場人士人身傷亡的風險,財物損失亦難以估計,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破壞警民關係及增加公共開支的負擔,考慮到無證據顯示3名被告安排、號召、帶領或鼓吹他人參與,最終以5年作為量刑起點。

雖然辯方求情時,指各被告同意大量案情,節省了法庭時間,但法官不同意,指控方應辯方要求傳召10多名證人,審訊長達20多日,浪費了法庭時間,即使被告現時稱有悔意,亦是口惠而實不至;辯方又求情指被告陳彥宏有參與義務工作和有良好品格,但法官批評陳連同父親在庭上作供時砌詞狡辯、謊話連篇,拒絕接納他有良好品格。

法官指案中並無求情理由,即使辯方稱被告由案發至今承受長時間壓力,張穎瑜更患上抑鬱症,但他們選擇犯案,壓力咎由自取;陳和杜案發時17歲,惟年輕亦非減刑理由,終判監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潘崇禮高級督察庭外稱,本案發生於2019年11月18日,示威者佔領理工大學,約2000名示威者與警方於彌敦道同窩打老道交界對峙近1小時,並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警方展開圍捕行動,拘捕共213人,分拆成17宗案,本案為第13宗經審訊後判刑案件,當中3名被告認罪,並於早前判監45個月,另6人則經審訊定罪。

至目前為止,本案213名被告中,已有182人被裁定暴動罪罪名成立。其中11人被判入教導所,153 人判29至64個月監禁,其餘18人正等候判刑。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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