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於私營保健中心擔任營運總監期間,涉嫌偽造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訛稱其經理人向公司轉介13名客戶,詐騙公司佣金約3,800元。江碧蕙否認3項偽造帳目罪,裁判官陳志輝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指江碧蕙如有心造假,離職時何以主動交出涉案文件,認為江碧蕙雖然十分可疑,惟其自辯說法有可能屬實,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全部罪脫。
陳官裁決指,本案主要爭議在涉案私營保健中心加心康董事是否知悉被告江碧蕙的代理人身份,轉介客戶收取佣金。江碧蕙將只得其經理人簽署的代理協議交予加心康營運經理,待其通知董事。陳官認為江碧蕙如有心造假,何以將尚欠董事簽署的文件交予營運經理,離職時又主動將文件交予營運經理,故不排除營運經理知悉箇中安排,亦難以想像董事對代理客戶並不知情,故不排除江碧蕙自辯說法有可能屬實,認為她雖然十分可疑,惟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江碧蕙全部罪脫。
江碧蕙(左一)獲裁定無罪後與親友輕鬆離庭。蘇正謙攝
46歲被告江碧蕙報稱為導師,被控於2020年3月6日至4月底某日,在香港為使自己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不誠實地捏改為會計用途而製備的文件,即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的銷售記錄代理佣金收據,在該些文件內作出在要項上是誤導、虛假或欺騙的記項,即看來是顯示蘇嘉玲於2020年2月18日、3月9至24日及4月3至29日向加心康轉介了共13名客戶,而蘇嘉玲分別獲發240元、1,750及1,780元代理佣金的記項。
法庭記者:陳子豪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