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7人被控「721」參與暴動案,今(31日)區院續審。辯方盤問控方匿名證人A,指A曾向白衣人拍手鼓勵,A亦戴有白衣人用作身份記認的紅繩。A否認有鼓勵白衣人,但承認有拍掌,指「佢哋(白衣人)都係保衛自己家園……佢哋都係爭取返自己嘅野啫」,而戴紅繩是保護自己;辯方更一度指A是元朗白衣人的一份子,法官陳廣池向A作出警誡及提醒她有緘默權,A最終沒有回答。審訊明續。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盤問控方匿名證人女子A,播放元朗站內閉路電視片段,指A曾於站內向著白衣人一方拍手掌,問A是否覺得白衣人行動值得鼓勵。A一度表示「法官,呢個問題我唔想答。」,其後承認有拍掌,但稱並非與白衣人一夥,只不過她作為元朗市民,「睇到佢哋其實都係保衛自己家園……佢哋都係爭取返自己嘅野啫。」,又指「佢哋個形態係唔想人搞亂元朗,事實上好多區亂七八糟」。
黃續問到,白衣人有甚麼行為令A覺得是在保衛元朗。A稱網上有資訊。黃追問,A當時是否鼓勵白衣人。A強調自己無鼓勵意圖,她拍掌是因為「起碼成功趕走咗佢哋囉」、「趕走咗啲想入嚟元朗搗亂嘅人」,指該些人都穿黑衣和持傘;黃問到「白衣人打嗰啲人就係啱?」,A稱「佢地阻止啫……無話佢地打個啲人啱」。
黃向A播放一段鳳攸徑的影像片段,指當時有人遞紅繩給A。A稱「佢話你唔戴,打埋你」。黃問戴紅繩是否就等於白衣人一方,又指白衣人用紅繩作記認。A稱不知道,但「總之咁就安全」,她戴紅繩只是保護自己。
黃又播放一段當日元朗區內人士遊行片段,指拍攝到A叫口號「保衛元朗、保衛家園」。A稱「因為我係一個元朗居民,嗌保衛元朗無乜咁出奇……我市民身份嗌呢樣嘢有幾出奇」。
另外,A在黃盤問下承認,首次錄口供時稱林穿淺色上衣深色褲,事隔逾1年半後才更正為黑衣淺色褲,因當時情況混亂及看不清,聽朋友憶述後便改回口供。
被告為43歲林卓廷、35歲客戶服務員庾家豪、37歲陳永晞、31歲社工葉鑫昇、26歲廚師鄺浩林、48歲電器技工尹仲明、26歲楊朗,否認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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