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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童於去年11月中到診所洗傷口時,疑遭23歲男護士舌吻,男護士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指女童主動於telegram發自拍照,兩人打情罵俏、互有好感,女童否認並指因害怕被告到學校找她,才會回覆訊息。裁判官林子康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辯方陳詞指女童證供自相矛盾不可信。案件押後下周二(7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女童X今續接受盤問,辯方向她指出,她在3次洗傷口期間皆曾與被告譚永東閒談,其中在第2次時曾問譚永東「下次係咪你幫我洗」,於案發當日兩人曾傾談有關拍拖的話題,而譚於交換telegram前亦曾問可否私下傾計,指出兩人互相認識、有好感;X回應盤問一概表示不同意,又指自己沒有拒絕接吻是因為譚永東當時用手按住布簾,認為譚強迫她一定要接吻。

代表譚永東(戴帽者)的律師指,被告確有跟事主接吻但沒有「伸脷」。何健勇攝
代表譚永東(戴帽者)的律師指,被告確有跟事主接吻但沒有「伸脷」。何健勇攝

辯方指2人有接吻但被告無「伸脷」

辯方指出,X案發後主動在telegram聯絡譚永東,自願分享在學校發生的事,又發送自拍照予被告稱「我乖女嚟」、「夠j未」等,認為X與譚永東打情罵俏,並非如她所稱的「好驚」。辯方續指兩人當時接吻2至3秒,而譚永東根本沒有「伸脷」或按住布簾強迫她接吻;X不同意辯方的說法。X在控方覆問時指,在telegram分享生活是因為害怕若不回覆譚,對方會到她學校找她,而案發時沒有即時向人求助,是因為診所的人都是譚永東的同事,稱「冇人幫到我」。

友人稱事主有抑鬱焦慮等情緒病 也分不清恰當行為

控方再傳女童X友人作供,友人指X有抑鬱症、焦慮症等情緒病,兩人於醫院留院時認識。友人續供稱,X於案發後告知她,自己於洗傷口時被男護士「錫咗一啖」,稱自己好驚並問她應該如何處理,她當時勸X報警。友人指出,感覺X因年紀輕而分不清楚甚麼行為是恰當,當時她勸導了X一小時,但亦尊重X當時沒有報案的決定。

被告選擇不作供 陳詞指女童口供不可信

裁判官林子康聽取控方證人證供後,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辯方結案陳詞指,X的證供與客觀事實不脗合,例如案發當時X並無即時大叫求助,又於事發後主動在telegram開展對話,並非如X所稱的不自願、好驚。而X的證供亦自相矛盾,對於舌吻一事曾有3種說法,因此可以合理懷疑X的記憶不清晰,或者X並沒有說出真相的全部,認為其口供不可信,盼法庭不要接納X的口供。

林官表示需時考慮,押後案件至11月7日裁決,被告獲准以原條件保釋候訊。

23歲被告譚永東被控於2022年11月9日,在香港將軍澳寶琳北路99號將軍澳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地下治療室内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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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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