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涉於前年3度非禮任足球發展助理的女下屬一案,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案發後負責拘捕被告黃子偉警員供稱,黃在警誡下承認,曾用手「掃到」女事主X的大腿。而X的友人則指,X曾哭訴遭黃「抽水」,並透露應黃要求,將X在Whatsapp中提到有關非禮一事的訊息刪除。控方所有證人作供完畢,主審裁判官彭亮廷押後明年1月5日續審。

39歲被告黃子偉,被控於2021年7月至9月期間某天,在香港某工廠大廈猥褻侵犯X;及在某車內猥褻侵犯X;及於同年9月23日在某工廠大廈猥褻侵犯X。

控方今早傳召事主X的友人蘇庭悦(譯音)供稱,2018年認識X,一直有聯絡兩人為朋友關係,2021年9月24日接到X電話約見,見面時X表示「黄sir抽我水」,她有問到「點抽水」,但X只是哭泣沒有回答,其後X傳訊息給她,提到在Whatsapp向被告提到非禮一事,被告就致電X要求刪除訊息,而X照做。蘇在辯方盤問下承認,不知道被告與X通話的實際內容。

警員周文浩(譯音)作供指2022年8月19日調查並拘捕被告黃子偉,黃在警誡下稱「我有用隻手掃到嗰2個女仔大肶」,其中一人即指X,另一人則與本案無關。辯方盤問時指,當時警方向被告表示協助調查並搜身,約10多分鐘後才作出拘捕,質疑程序出錯。證人否認。

案件將於明年1月5日續審,屆時裁判官彭亮廷將就辯方3項法律爭議作出裁決,包括被告警誡下招認、X向黄反映非禮一事的WhatsApp截圖及X曾向朋友投訴的可呈堂性。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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