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日)下午約4時展開代號為「鐵軀」(IRONFORM)及「禁暴」(STOPVIOLENCE)的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牛池灣西村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百家樂賭檔。
行動中拘捕了一名80歲姓羅本地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一名19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
單位內另有9名本地男子、14名本地女子及1名內地女子被捕,年齡介乎19歲至80歲,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
行動中,警方檢獲一張百家樂賭枱、約六萬元賭款、面值約28萬元的籌碼及一批賭具。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七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三萬及監禁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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