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非禮罪被判囚5年2個月的35歲男導師,出獄後再以「義補」身份故技重施,去年10月於社區中心補習班上非禮6歲女童私處,被社工及家長揭發,他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暫委法官高偉雄今引述報告指,有孌童癖的被告,參加輔導課程後仍對兒童及青少性女性存在性幻想,今次眾目睽睽下再度犯案,顯見他無法控制性衝動,重犯機會高,決定將他判監2年。法官特別提到,性罪行紀錄查冊存在漏洞,期望政府擴大查核範圍,將所有涉及兒童的工作,無論私人或義務性質均包括在內。

被告稱非全心為接觸女童到社區中心做義工

現年36歲的被告程家倫,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8年刑滿出獄後,曾有一年時間嘗試做不會與未成年女童接觸的工作,他參加了建造業議會地盤管工課程,惟因躁鬱症影響未能完成課程,亦曽自殺未遂。被告其後在精神科醫生減藥後,於2021年開始於社區中心做義務工作,辯方指被告當時認為自己不會與女童獨處,並非立心要接觸女童才做這工作。

官:被告上性罪行課程仍無助改變對兒童及青少年女性有性幻想

法官高偉雄指被告有孌童癖及雙重人格障礙,而其躁鬱症令精神更加複雜,即使在服刑期間接受了1年的性罪行課程,仍成效不大,被告仍長期對兒童及青春期的女性有性幻想。高官續引述心理創傷報告指,女童雖沒有明顯心理創傷,但一直迴避談及事件,亦於社交時產生障礙,認為事件令X難以認識朋友,對於成長階段的兒童有長遠的影響。高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導師違反誠信,於上課時眾目睽睽下侵犯女童,可見他根本不能控制自己,而且非禮時間並不短暫,案情嚴重,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囚2年。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存在漏洞

高官指出,現時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守則存在漏洞,可查冊對象未涵蓋私人及義務性質的工作,而即使這類型的僱主希望查核僱員的性罪行紀錄,警方亦會以個人私穩為由拒絕。被告曾於服刑時向心理醫生說,出獄後希望做導師;當時報告內容已指出被告重犯機會非常高,絕對不能在任何情況下接觸未成年兒童,但最後被告仍成功成為義務補習導師。高官指,期望性罪行的查冊範圍可擴展至所有涉及兒童的工作,以防像被告這些不能自制的人犯案。

案情指被告伸手入X裙內非禮

案情指,自2022年7月起,6歲女童X在香港仔某間社區中心參加小組補習班,而被告是社區中心的義務導師。案發時為2022年10月12日,X在被告及另一名女義務導師的監督下參加小組補習班。上課時,被告把X帶到自己面前,令X站在他雙腿之間,被告身體靠前及多次用面頰貼住X的面頰,掀起X的裙,把右手伸進裙底及內褲,非禮X私處多次,直至到課堂差不多完結為至。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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