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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日前提案,要求將49名香港法官、政府官員等列入制裁名單。多個政團「馬拉松式」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抗議,當中有議員更是連續兩日到場。兩年前內地《反外國制裁法》原計劃在港實施,但最終急轉彎,現時是否有需要重啟?

建制「車輪戰」往美領館請願: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促請美國政客張開雙眼,認清事實,不要作干擾內政的行為。盧江球攝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促請美國政客張開雙眼,認清事實,不要作干擾內政的行為。盧江球攝
工聯會到美國領館抗議,譴責國會議員干預香港內政。(盧江球攝)
工聯會到美國領館抗議,譴責國會議員干預香港內政。(盧江球攝)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盧江球攝)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盧江球攝)
民建聯到美領館抗議。(盧江球攝)
民建聯到美領館抗議。(盧江球攝)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亦有示威行動,高叫「香港由法治及興,無可阻擋,制裁法官,天理不容。」蘇正謙攝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亦有示威行動,高叫「香港由法治及興,無可阻擋,制裁法官,天理不容。」蘇正謙攝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請願,强烈譴責美國政客恐嚇香港特區人員。蘇正謙攝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請願,强烈譴責美國政客恐嚇香港特區人員。蘇正謙攝
葵青監察議會聯盟及葵涌居民促進會請願。蘇正謙攝
葵青監察議會聯盟及葵涌居民促進會請願。蘇正謙攝

前年原定審議 商界陳情後「收回成命」

雖說提案只是數名反華立場鮮明議員的建議,白宮目前取態未明,但已觸發特區政府、中央駐港機構及政界強烈反應。有建制中人分析涉兩大原因:一是建議制裁範圍廣,擴展至法官和檢控官,規模史無前例,「直頭踩上心口」,必須駁斥;第二是時機敏感,因黎智英案下月開審,民主派初選案亦料於本月底結案陳詞,都是廣受關注的國安大案,美議員此時公然要求制裁司法人員,明顯是對案件施壓,不能容忍。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昨表示,內地有《反外國制裁法》,但是否適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需審慎評估。該法主要是針對外國國家對中國進行遏制、打壓,干涉中國內政的人士,中方有權採取相應反制措施,內容包括對當事人及直系親屬不予簽證、驅逐出境、凍結在華資產等。

事實上,人大常委會前年原本審議《反制裁法》納入《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但最後一刻決定押後。據悉主因是有商界及金融人士向京陳情,關注可能影響本港營商環境,「始終香港要對外做生意,這是國家明確賦予香港的角色,執行起來要很小心。」

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資料圖片)
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資料圖片)

譚耀宗:不用在香港「落地」 中央層面已可即時反制

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相關法規不一定要在香港實施,實際上中央本身已有能力,直接對建議制裁香港官員的政客施加反制,「要是中央公布反制,在港澳地區一樣有效,這些人與直系親屬一律不得入境港澳或者與港澳企業做生意,(法規)連本地化都不用。」

至於是否需要動用《國安法》第55條,當案件無法在香港有效執行時,移交內地處理,譚耀宗指條文提及3種條件,分別是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出現特區無法有效執行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他認為目前暫未需要,但一旦美政府接納建議制裁港方相關人員,就是明顯介入香港司法案件,特區層面再無法處理該案件,要交予中央。

有資深建制認為,拜登政府對制裁港官取態較謹慎,主要是「不加不減」,保留特朗普時期的措施,不輕易作大變動,以免牽動中美關係,但隨着美國大選臨近,難排除有人為爭取選票強化「反華牌」,相信待本月中APEC會議、中美元首會面過後會有新啟示。

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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