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國家安全機關6日公佈一宗間諜案。一名大型國企駐海外機構負責人,未經合法途徑全家移民,搜查其住所時於移民資料中發現14份法定情報,導致中國相關的產業鏈發展因而遭技術封鎖,損失難以估量。涉案人最近被判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罪成,獲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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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國家安全機關6日公佈,指西南某大型國企駐海外機構負責人王某某,2012年時其所在的企業因重要產業領域的國際競爭,被該國間諜情報機關炮制的一宗「中國間諜案」卷入曠日持久的海外訴訟,期間,中方企業的應對屢屢陷入被動,甚至對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所謂「證據」中出現王某某的名字。
未經合法途徑移民
四川國家安全機關辦案幹警表示,經調查確認,王某某辦理全家移民的情況與正常合法途徑嚴重不符。國家安全機關於是依法搜查王某某的成都住所,查獲大量其所在企業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與王某某移民材料相應的文件底本。
經國家保密部門鑑定,王某某向境外提供的材料中,有14份屬於中國法律所定義的情報。
據偵查掌握,王某某為取得該國信任,甚至主動按照該國間諜情報機關的授意,為其惡意指控中方提供了所謂的「證據」和「證詞」,導致中方企業無法正常開展國際經營業務,中國相關的產業鏈發展因而遭技術封鎖,損失難以估量。
辦案幹警透露,部分文件是王某某利用單位管理中的漏洞私自獲取並向境外提供。
近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某犯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依法判囚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人民幣。
據介紹,新修訂的《反間諜法》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共有六章71條,在總則部分規定了間諜行為的六種類型,明確不同類型間諜行為的主體、行為、對象。在原本規定的基礎上,把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指使「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以及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等明確為間諜行為。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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