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周第二天下午的第二場專題研討會主題為「應對涉外風險挑戰的法治方案」。與會者還就中國對外關係法、與中國法律的域外適用,以及國際私法在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中的作用進行探討。重要討論了針對涉外風險挑戰,如「單邊制裁」、「長臂管轄」和歧視性措施等,採取的應對法治方案,並以香港訴美國對港產品實施產地來源標記規定的案例作例子,展示了香港如何成功運用法治手段,維護本港的發展利益。
梁定邦:合國際法制裁只可由聯合國安理會按規定頒布
會議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主持,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聯席主席梁定邦、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霍政欣、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丁國榮、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參與討論。
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執行主席梁定邦表示,符合國際法的制裁,只可由聯合國安理會根據憲章41條針對違反國際法行為而頒布。單邊制裁並不符合國際法的原則。他認為,美國的單邊制裁也會衍「長臂管轄」,例如二次制裁及運用與第三國的遞解條約遙遠執法。
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霍政欣建議,我國應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提高運用法治手段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區穩定的能力。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趙雲表示,國際私法的發展可降低跨境民商事互動的風險,同時,也為跨境爭議的當事人提供平等保護。他又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絕對有能力在推動國際法治發展與合作方面,作出貢獻。
丁國榮:世貿裁決充分肯定本港單獨關稅區地位
國際法律專員丁國榮表示,香港一直堅定支持以規則為基礎的國際貿易體系,曾參與世貿不同成員提起的多起爭端,包括針對美國對鋼鋁進口徵收的關稅及相關措施提起的訴訟,協助釐清世貿法的重要法律原則,加強成員對國際貿易法的理解。
他特別提到,就中國香港訴美國有關產地來源標記規定的事件中,世貿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裁定美國的相關規定不符合《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94》中最惠國待遇的要求,並全面否定美方援引有關安全例外條款的聲稱。該裁決充分肯定中國香港在世貿組織中作為單獨關稅區的地位。
記者:謝宗英 蔡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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