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歇根州男子賴特(Louis Wright)因被控性侵11歲女童,在1988年被判入獄35年。近日當局重新化驗涉案證物,發現疑犯DNA與賴特完全不符,他得以洗刷冤屈,重獲自由。
賴特(右)與姊姊合照。 庫利法學院清白計畫
案發於1988年1月18日,密歇根州阿爾比恩(Albion)一名11歲女童睡覺時,被人闖入家中抓到客廳毆打性侵。一名休班警官說事發前約5小時曾在該社區見過賴特,於是賴特當晚主動去了當地警局。
庫利法學院清白計畫(Cooley Law School Innocence Project)指出,警方稱賴特當場認罪,但問話沒有被錄音,也沒有讓賴特簽認罪供詞。受害女童在調查或審訊共間,從未被要求認人,甚至沒有認照片。
賴特沒有對任何指控提出抗辯,導致他在量刑時被視為認罪,獲刑25至50年。後來他要求撤銷認罪,但被拒絕。賴特在監獄的幾十年裏,一直堅稱自己無辜。暫時未知他當時為何沒有抗辯。
該計畫協助賴特提出重新檢驗涉案證物,結果在今年9月確認,DNA顯示疑犯是「外國人男性」,與賴特完全不符,令他洗脫嫌疑。
賴特的定罪於本周四正式撤銷。檢察官吉爾伯特(David Gilbert)表示,該案正在重新審理中。
根據法例,涉及被新證據推翻的定罪,每年冤獄可獲得5萬美元(約39 萬港元 )的賠償。賴特坐了35年的冤獄,可能有資格獲得175萬美元(約1365萬港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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