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清潔工於去年7月在港珠澳大橋巴士總站先後登上兩架無電的城巴,他用打火機在其中一輛巴士上縱火,遭保安察覺及透過閉路電視認出身份。涉案清潔工今(15日)於區域法院承認2項干預汽車及1項縱火罪,案情指他在警誡下承認因貪玩而犯案 。暫委法官王證瑜法官押後案件至11月29日判刑,被告須還柙及索取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
清潔工認縱火及干預汽車罪。 資料圖片
城巴車頭嚴重焚毀。資料圖片
被告鍾偉良,承認於去年7月7日在香港大嶼山赤鱲角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巴士總站,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干預兩部公共巴士;及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城巴有限公司的財產,即一部公共巴土,意圖損壞該巴士或罔顧它會否被損壞。
去年7月7日早上約7時,保安發現港珠澳大橋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巴士總站有一輛巴士起火,他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走上司機位,其後被告下車及在巴士周遭徘徊,及後巴士起火;保安懷疑被告是巴士總站的清潔工,故走到休息室查看,他認出被告及後報警。消防接報後到場撲救,而巴士的車頭嚴重損毀。
警員拘捕被告後,被告在警誡下他稱「我因為貪玩,所以上咗架城巴用火機燒軚盤右邊嚿膠」;被告又承認他因為貪玩曾登上另一架巴士,並坐在司機位休息及聽音樂。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