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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如箭在弦,近日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到《香港國安法》與日後23條本地法例的相容性,23條訂立後能否取代《國安法》,在政治上「減辣」。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接受《星島》專訪時反駁指,兩者互不取代,「根本唔需要去講」,表明國安工作不存在「減辣」,又指過去港人國安觀念不足導致「生病」,如今要建立「最強免疫系統」。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盧江球攝)


議員謝偉俊近日提到,社會上現時有觀感「講得太多國安」,既然國安風險已減少,會否「因時制宜」,23條立法後可覆蓋一些現行國安法條文,尤其刑罰方面。陳國基認為,討論《國安法》與23條的相容性完全沒有意思,「《基本法》、《國安法》、23條,都會同時在香港有效,是不同的三回事,『蘋果和橙』,根本無從比較。」

他進一步指,國安與政治是兩回事,前者是執法事宜,「有人犯了國安罪行就一定要執法,等於有人偷了東西就要抓,道理一樣。如果你說要『減』,是否代表有些國安罪行我們不抓人呢?絕對不是。是沒有『減一點來做』的說法,根本沒有這個安排和選擇,一定要嚴厲執行,一有人違法就一定要追究。」他不擔心會有「過度執法」情況,政府受法庭獨立審訊的監察,一樣會輸官司,亦有申訴專員、立法會等監督。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國安法與23條相容性,近日引起討論。(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資料圖片)

陳國基表示,「一直講國安」的原因,是政府需要鼓勵、教育大眾何謂正確的國安觀念,「以前我們有些青年人這麼容易被誤導,外部勢力透過某些報紙在香港煽風點火,盡用些歪曲事實的做法,來騙我們的年輕人,令他們憎恨國家、憎恨香港。這正是因為他們缺了愛國主義教育,他們不懂,才被人有機可乘去誤導。有些人一直在等候機會,找一些議題放大、扭曲。」

他又比喻國安教育像「免疫系統」,過去香港因愛國意識太過脆弱而「生病」,現時要加強建設,「哪個地方要訓練小孩不愛國的?只要我們香港人對國家安全有正確的理解,這就是一個最強的免疫系統。《國安法》要執法,這些是『藥物』,病了才要用藥,當然最好就不要病。」

陳國基亦明言,日後23條立法期間,區議會也有責任幫助政府解釋條文,就算自己不懂解釋,都要善用政府資訊或轉介給政府人員,「絕對不可以有市民問你『23條是什麼』時,你既不回答,也不幫他們問。」他認為這與區議會「非政治化」沒有矛盾,因這並非政治化的行為。

記者: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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