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40歲中學男教師,被指4年間在教室內非禮13名男生,還指示受害人保密,要把「教室發生的事留在教室」。一名學生目睹同學被非禮後告訴母親,才揭發這名男教師的惡行。他在11月20日被判監42個月、鞭刑8下和罰款2,500坡元(約1.46萬港元)。

這名教師被控非禮、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防止騷擾法令等29項控罪。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下令不得報道任何可洩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及學校名。

40歲的被告已婚,案發時是新加坡一所中學的教育協作人員(Allied Educator),任教英文和文學,並負責一項課外活動。調查顯示,在2015年底至2018年,被告共非禮13名學生,罪行多數發生在課外活動的教室內。

據學生了解,該教室主要開放給課外活動執委、值日生和參加比賽的學生,但其他學生也可使用。由於教室設有冷氣,一些學生會入內做功課。

被告將該教室當作私人辦公室,放了辦公桌,經常拉起窗簾,並指示學生要把「教室發生的事留在教室」。

庭上揭露,除了在教室犯罪,被告也曾於2015年在一個過夜的課外活動上,在度假屋對一名學生伸出狼爪。深夜時分,一名學生感覺有人摸他下體而驚醒,並發現非禮者緊貼在身後。由於害怕,受害者不敢出聲,繼續裝睡。對方非禮近15分鐘才停手,受害者確定對方入睡後才敢轉頭看,發現非禮他的是被告。這名受害者也曾在校內,被該名男教師要求吻其嘴唇。

2018年10月,一名男學生親眼目睹被告撫摸和親吻他的同學,將事件告訴母親,終報警揭發狼師惡行。控方指出,被告預謀犯案,將罪行局限於教室內,並提醒學生不要把在教室發生的事說出去。被告濫用學生的信任,導致受害者至今仍身心受創,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44個月和鞭刑8下。

考慮到被告的身份和給受害者留下長期的創傷等因素,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42個月、鞭刑8下和罰款2500元。

新加坡教育部此前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被告自2018年11月起就沒有在任何學校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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