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警員涉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2筆貸款共逾14萬元,遭廉署起訴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需時拿取涉事銀行資料與控方商討控罪,裁判官溫紹明應辯方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訊。被告續准以1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林俊杰,報稱任職高級警員,是儲蓄互助社社員。他被控於2021年2月及10月,在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訛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2筆貸款共逾14萬元。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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