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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連雲港警方」11月25日發佈關於對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重點人員公開勸返的通告,公佈首批42人勸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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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稱,滯留人員應主動於2023年12月20日前通過正規管道入境回國,並在入境前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備。

江蘇連雲港警方公布首批42人滯外電騙勸返名單。微博
江蘇連雲港警方公布首批42人滯外電騙勸返名單。微博
江蘇連雲港警方公布首批42人滯外電騙勸返名單。微博
江蘇連雲港警方公布首批42人滯外電騙勸返名單。微博

未在通告名單中的非法滯留境外涉詐高危地區的連雲港籍人員,勿心存僥倖心理,應儘早回國,爭取寬大處理。

通告指出,凡是在限定日期內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從輕、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除處罰;拒不回國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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