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出爐,食環署進行掃蕩以拘捕經營無牌食物業處所的人士的平均成功率,由2018年的50%下降至去年的35%,去年更有6個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的即時拘捕成功率為0%。審計署指,食環署需檢視採取即時拘捕行動的做法,並考慮按情況在其網站公布已採取的即時拘捕行動。
環境衞生統計資料系統顯示,在 2018年至去年期間,食環署每年採取131至189次即時拘捕行動,被捕人數介乎64至75人不等。報告提到,食環署沒對符合相關準則的無牌食物業處所採取即時拘捕行動,報告審查了3個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在今年1月至4月期間擬備的地區行動計劃所列的其中25個無牌食物業處所記錄,發現有12個無牌食物業處所符合最少一項相關準則,卻未被列入該名單;食環署未有對其中7個無牌食物業處所採取即時拘捕行動的理據,亦沒有記錄在案。
報告又提到,就30個持牌食物業處所涉及的147次日常巡查而言,有 31%巡查延遲進行,平均延遲8天;有19%食環署人員在巡查時發現有關食物業處所沒開門營業,但食環署並無指引訂明巡查不果能否算為已進行的巡查,以及是否需要採取跟進行動。此外,就10個從事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持證食物業處所,有17%日常巡查延遲進行,平均延遲48天,亦沒有對70%食物業處所進行督導檢查,及對30%食物業處所只進行了1次試購,而非按照指引所規定的2次。
食環署長:會檢視流程、指引
報告建議食環署採取措施,確保按照食環署的指引所指定的時限和頻次,對持牌/ 持證食物業處所進行首次和日常巡查,及改善就日常巡查不果的情況所訂的指引;亦建議採取措施,確保按食環署的指引所指定的時限和頻次,對從事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持證食物業處所進行首次和定期網上試購限制出售食物,以及督導檢查。
食環署署長回應指,大致上同意審計署的建議,並表示食環署會檢視發牌制度下的各種流程、程序和指引等,並作出改善。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