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單親母親長期照顧患有過度活躍症的兒子,感抑壓下向社工稱曾為控制兒子行為而3度讓其服用安眠藥進睡,更稱意圖殺害兒子,事件遭社工揭發,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虐兒罪。裁判官溫紹明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4日,待索取精神科及感化官報告協助判刑,期間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

被告W.S.N. 被控一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3月至4月期間在香港九龍深水埗某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7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仼的人,故意虐待該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案情指,被告為單親媽媽,其兒子即事主從出生開始患有過度活躍症、自閉症及輕度智能遲滯,自2023年1月起開始有社工跟進狀況。在2023年4月20日,被告發現兒子把糞便抺在家中的牆和地板上,其後被告以訊息向社工傾訴她的困擾,指長期照顧兒子感覺到抑鬱,曾因為令兒子入睡而讓其服用安眠藥,又稱有殺害兒子的意圖。社工感到憂慮,隨即到被告家中探訪,事主當時並無外傷,並在社工陪同下到醫院作檢查。

同年4月25日,警察拘捕被告並撿走2樽安眠藥,警誡錄影會面下,被告承認曾在3月至4月期間,3度讓兒子服用安眠藥,以控制其半夜不受控的行為,而且每次服用劑量從半片增多至1.5片;亦承認曾掌摑及用衣架打子,以控制其行為。被告指她在極大壓力下,才對社工稱希望殺害兒子,但並非真的想傷害他,而是希望能安排兒子於宿舍居住,與其分開。

醫生指,成人一天最高可攝取的安眠藥分量為7.5毫克,兒童若服用超過7.5毫克的安眠藥可引致呼吸困難及神志不清。

法庭記者:廖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