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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童前年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認識31歲助理工程督察,其後兩人發生性關係,工程督察更遊說女童做妓女及駕車接送女童,女童事後僅獲1,000元及冒牌手袋等作報酬。警方「放蛇」調查相關Telegram頻道,至少拘捕3男2女,包括1名男嫖客、涉案工程督察及頻道女管理員;揭發頻道還操縱另一名15歲女童賣淫。其中3男1女今(3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導致他人賣淫、倚賴他人賣淫為生、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共17罪。案件押後至2月7日判刑,以索取女童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等,期間兩被告准保釋,另兩人還押。

3男1女被告承認多項控罪

被告依次為45歲地產經紀李家良、31歲助理工程督察鄭嘉華、21歲地盤工人司徒詠祖及33歲鋼琴教師廖靜雯。

李家良承認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3罪;鄭嘉華和司徒詠祖承認1項導致另一人賣淫罪;鄭嘉華另與廖靜雯承認1項倚賴他人賣淫為生罪。

鄭嘉華並承認4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1項煽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4項與未成少女非法性交、1項導致另一人賣淫及2項倚賴他人賣淫為生罪。

鄭嘉華另涉1項對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3項煽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3項非法性交罪,李另涉1項非法性交罪,則獲存檔法庭。

女被告廖靜雯承認倚賴他人賣淫為生罪。王仁昌攝
女被告廖靜雯承認倚賴他人賣淫為生罪。王仁昌攝
被告司徒詠祖承認收1,800元介紹少女賣淫。王仁昌攝
被告司徒詠祖承認收1,800元介紹少女賣淫。王仁昌攝
被告之一的李家良承認付2萬元肉金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兼拍片。資料圖片
被告之一的李家良承認付2萬元肉金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兼拍片。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原於區域法院開審,各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原於區域法院開審,各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X曾遭被告李家良用車接載往悅海華庭某單位性交兼拍片。資料圖片
X曾遭被告李家良用車接載往悅海華庭某單位性交兼拍片。資料圖片

Y與鄭嘉華拍拖性交兼拍片

案情指,15歲女童Y於前年5月透過交友應用程式認識鄭嘉華,兩人後來開始約會,Y並視鄭為男友,鄭多次煽惑Y發送裸照給自己。前年11月13日至去年2月9日期間,鄭先後4次與Y非法性交,期間用手機拍攝過程,共涉15段影片和21張照片。

Y接客後獲1000元及老翻名牌包包作報酬

去年初,鄭叫Y當娼妓,又透過WhatsApp告知Y會為她「約客」。至去2月9日,鄭和「波波」安排Y與嫖客在銅鑼灣柏寧酒店非法性交,Y事後從鄭得到1,000元作報酬。鄭嘉華後來再次安排Y與另一嫖客性交,更親自駕車載Y到酒店,鄭給了Y偽製的「Prada」手袋和「Hermes」頸鏈作報酬。

Y曾1天接客3次 肉金被淫媒瓜分

至去年3月30日,Y再依照鄭嘉華的指示到尖沙咀百佳酒店與嫖客性交,「波波」亦協助安排,而廖靜雯則向嫖客推介Y及找來嫖客以6,500元與Y性交;同日晚上,Y再次被安排接客。當日Y性交易所得共1.3萬元,均被鄭、「波波」和廖靜雯瓜分。

警安排放蛇拉人

同日警方進行誘餌行動,派人在涉案 Telegram頻道發訊聯絡「波波」。警員晚上到達旺角仕德福酒店後,把匙卡照片發送給「波波」。鄭依「波波」指示,駕車載Y前往仕德福酒店。警員與Y和鄭嘉華會合後,警員以Y不合標準為由,拒絕性服務。在鄭嘉華及Y準備離開之際,行動曝光,鄭被拘捕,他在警誡下稱「唔關我事㗎,係波波叫我帶Y上酒店俾個客爆房㗎咋,我只係收返波波1,000蚊報酬,其他我咩都唔知嚟。」

負責操作Telegram頻道吸客女被告去年離世

警方同日拘捕「波波」、即廖詩敏,她案發時操作1個Telegram頻道用作推介或便利他人賣淫;她於去年6月26日離世。

另外,15歲女童X於去年2月離家出走,鄭嘉華經司徒詠祖得悉X,並轉介給「波波」。X當時與他人同住酒店及想還錢給室友,所以答應賣淫。

X接客李家良性交兼拍片 2萬肉金僅分100元

同年3月 24日晚,鄭嘉華駕車接送X到海富中心,並向嫖客李家良收取2萬元,李家良再駕車帶X到鴨脷洲悅海華庭某單位性交,李在過程中沒有使用安全套,並利用攝錄機拍攝性交過程。 X事後被送回酒店,僅分得100元報酬。 約一星期後,李家良和司徒詠祖被捕,李家良的手機內被發現159段兒童色情錄像;司徒詠祖在警誡下承認「我都係為咗賺錢先介紹條𡃁妹同人進行性交易咋,我收左千八蚊㗎咋」。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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