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涉於2020年從水路偷渡離港,其後在內地海域被截獲,當中鄧棨然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判囚3年,刑滿出獄後回港繼續就串謀縱火案件被控。鄧棨然再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鄭念慈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2月21日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控方於庭上修訂控罪,申請被告暫無毋答辯,並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繼續反對被告保釋;今日沒有律師代表的鄧棨然則表示不反對控方的申請。裁判官鄭念慈提醒鄧棨然,屆時並不會有當值律師代表,籲其盡快找律師。
12名港人中,10人早前已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1人未答辯8人已認罪,認罪的7人被判囚7個月,餘下1人被判入教導所;另外1人的控罪獲法庭存檔,不作起訴。
控罪指,鄧棨然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媽」、「姑姐」、「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喬映瑜、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黄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通過導致12港人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鄧棨然另涉串謀縱火案,則於區域法院處理。鄧在該案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以及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及於同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大廈單位,管有玻璃樽、乙醇及汽油等。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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